针对雄安宣武医院辐射工作场所监测,进行检测机构遴选,现邀请合格的机构前来参与遴选。
一、服务内容
根据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》及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方法》的要求,我院辐射工作场所每年需由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一次监测,并出具监测报告。
此次监测的辐射工作场所具体明细见表格:
编号 |
设备类别 |
设备数量 |
涉及工作场所数量 |
1 |
CT |
3 |
3 |
2 |
DR |
3 |
3 |
3 |
胃肠机 |
1 |
1 |
4 |
乳腺机 |
1 |
1 |
5 |
牙片机 |
1 |
1 |
6 |
CBCT |
1 |
1 |
7 |
DSA |
2 |
2 |
8 |
移动式C形臂X射线机 |
4 |
7 |
9 |
冲击波治疗机 |
1 |
1 |
二、参与机构资格要求:
1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,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,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2、参与机构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,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3、企业经营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,投标资格被取消,财产被接管、冻结,破产状态,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;
4、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(CMA认证),在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管平台备案。
三、提交资料
1、营业执照
2、监测服务相关资质文件
3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、参选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
4、针对此次监测服务的总报价单及单项报价。
注:所有资质文件要求使用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
四、递交资料投放时间和地点:
时间: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0日 (节假日除外),上午9:00至11:00;下午14:00至16:00(北京时间)
地点:雄安宣武医院医学工程处办公室(住院一部九层办公室9035)
联系人:任老师
电话:16613003055
医学工程处
2024年11月14日